第3期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由9月1日起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2003年10月31日。
工業貿易署表示,凡是非分配利潤的支援組織、工商組織、專業團體,以及研究機關,均可提出有助提升整體或個別行業中小企業的競爭力的項目建議。
項目內容可包括協助中小企業認定前路及掌握新商機;提升中小企業對某類知識、科技、最佳典範或技能的認知;加強中小企業在資訊科技、人力資源、財賬管理、市場推廣及建立品牌的能力;以及任何對中小企業有實際裨益的項目。
工貿署特別徵求可協助中小企業掌握《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所帶來的機遇,以及面對新挑戰的項目。
工商組織及支援機構,在協助中小企業掌握「緊貿」安排帶來的商機方面,可擔當重要的角色。
每個項目最多可獲200萬元資助,或該項目總支出的9成,以金額較低者為準。餘額由申請機構自行承擔。申請機構於這一期內最多可提交4份申請。
所有向發展支援基金提出的撥款申請,將交由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審委員會主席由工業貿易署署長出任,成員包括工業家、商界人士、中小型企業家、專業人士、學者及中小型企業委員會部分委員。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的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可向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秘書處索取(地址: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4字樓),或於中小企業資助計劃網頁下載。該網頁亦列載獲基金資助的項目的資料。
如對基金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秘書處: 電話:2398 5128,電郵:sdf_enquiry@ti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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