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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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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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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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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助保安中心離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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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承辦康樂及文化事務署4份合約的保安中心有限公司,解僱約900名僱員。康文署表示,該4份合約包含多個場地的保安服務,涉及員工約150人;並表示,正與勞工處保持密切聯繫,盡力協助受影響的員工。

 

     勞工處已設立兩條熱線電話,並在10個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及12個就業中心設立特別櫃位,為被保安中心解僱的約900名員工提供協助。

 

     受影響的員工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922 6222,查詢《僱傭條例》的權益事宜;有關就業服務事宜,可致電2552 0131。

 

     保安中心部分員工已收到上月份的薪金,勞工處敦促有關僱主履行《僱傭條例》下的責任,盡快向其他員工發放欠薪,僱主也須依法向被解僱的員工發放解僱補償。

 

     在勞工處登記的保安員空缺約750個,大部分職位的月薪介乎約6,300 - 10,000元;另有1,520多個文員空缺,月薪大多介乎5,000 - 10,000元。

  

     康文署指出,保安中心承辦康文署4份合約,為多個場地提供保安服務,涉及員工約150人。

 

     由於保安中心尚未支付該批員工的12月份工資,雙方同意康文署原定即將支付予該公司的12月份服務費用,其中用作發放給員工的工資,必須用作此用途,並在勞工處協調下發放,以確保員工獲發工資。

 

     保安中心已承諾繼續維持有關合約下的服務,直至康文署安排新承辦商接辦;期間涉及的工資,預計可以同樣方式處理。康文署鼓勵新承辦商盡量聘用該批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