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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向:政府建議增設11個副局長、13個局長政治助理職位,擴闊政治委任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左)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共同解釋有關報告書內容。 |
政府建議進一步擴闊政治委任制,提出增設兩層政治委任職位,包括11個副局長和13個局長政治助理。預計每年額外開支約5,000萬至6,500萬元。
政府今天(10月17日)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建議透過增設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加強政治工作支援、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以及長遠為普選鋪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立法會解釋有關報告書時指出,建議還有1個更宏觀的目標,便是吸納及培育足夠的政治人才,為有志透過參政服務香港的人士,提供一個更全面的參政發展途徑。
他隨後在記者會上表示,任何具政黨、學界及專業等背景的人士,只要支持行政長官參選時的政綱,具有政治經驗及相關能力,均可出任新政治委任職位,讓將來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有更多空間委任新班子。
明年首季開始招聘
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通過開設有關職位。林瑞麟預計,最快08年首季開始招聘人才。如有需要,可分階段填補有關空缺。
報告書主要建議包括,除公務員事務局外,在每個決策局開設1個副局長、及1個局長政治助理職位。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也各設1名政治助理。
建議成立聘任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主持,成員包括各司長、相關局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負責考慮提名和委任人選;行政長官應在聘任委員會的建議下,任免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
副局長的薪酬方面,建議訂於局長薪酬條款的65%-75%;局長政治助理則訂在35%至55%。根據建議,政府每年所需額外開支約5,000萬至6,500萬元。
新方案不設旋轉門
新方案不設「旋轉門」,在職公務員如出任新增的政治委任職位,應在委任前脫離公務員隊伍。
林瑞麟解釋,新政治委任官員主要負責向立法會及公眾等,解釋政策,爭取社會支持;公務員則可專注研究、分析及制定政策,毋須面對不必要的政治壓力。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補充,副局長及常任秘書長之間,並無從屬關係,報告書列明常任秘書長直接向局長負責,在副局長署任局長職務的情況下則例外。
政府在去年7月發表有關諮詢文件,4個月諮詢期內,共收到逾200份意見。公眾可到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報告書,或按這裡,閱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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