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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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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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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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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香港言論自由空間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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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強調,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絕對沒有減少;並指出政府絕對不會容忍任何人以恐嚇、威脅、暴力的手段損害本港的言論自由和人身安全。

 

     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政府必須予以譴責,警方也會非常重視和迅速調查,不過這也有賴當事人通力合作,提供資料。

 

     何志平今天在香港電台「香港家書」節目中說,言論自由和人身安全是每個市民的基本權益,保障市民的基本權益是政府的責任。

 

繼續自由發表意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所列舉的自由和權利,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市民都透過《基本法》第27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獲得保障。

 

     他認為,新聞和言論自由,不是簡單的概念,而是實實在在的。

 

     香港這彈丸之地,每天有52份報紙出版、還有864份期刊,另有120家國際傳媒在香港設立辦事處。香港也是地區廣播中心,每天以170條頻道向本地和世界廣播。時事評論員、聽眾、新聞雜誌專欄作家、新聞工作者和讀者每天繼續循多種渠道自由發表意見,並無受到限制。

 

堅決捍�言論自由

 

      他續說:「收縮這方面的自由,等於收縮香港的視野,等於收縮香港的經濟命脈,香港沒有人會做這樣的蠢事,政府當然也不會這樣做。

 

     「自由、開放,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與法治、廉潔、平等這些香港人一向熱愛的元素,構成了香港的核心價值觀。它們是香港經濟發展的基石,是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重要元素,絕不可以動搖。

 

     「言論自由是基本權益,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捍衛香港的言論自由,擁抱我們的價值觀,政府固然責無旁貸,更加是我們每一個香港人的公民責任!」

 

     何志平重申,政府堅決捍衛新聞和言論自由,而香港將以其獨特的地位和自由開放,成為國際商人與傳媒進出中國的重要通道,並會努力維持香港作為國際傳媒資訊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