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權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2021年7月23日

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三年,下月17日生效。

 

楊振權1985年獲委任裁判官,2002年獲委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其後於2011年獲委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行政長官表示,楊振權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她絕對有信心他會勝任此要職,並會履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獨立監察的職能,以確保執法機關遵守條例規定,令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現任專員石輝下月16日離任。行政長官表示,石輝竭誠服務,有效監督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的監管制度。她衷心感謝石輝的貢獻,並祝願他未來的日子順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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