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選票詳情下月15日截止

2021年6月15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立法會地方選區、立法會功能界別和區議會選舉候選人下月15日或之前可申請在選票上印上已登記的詳情,方便選民辨認。有關詳情獲批准後,可在12月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使用。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上月31日生效,根據修訂後的《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及區議會)規例》,2021年度登記周期的截止日期由4月15日延長至7月15日。

 

4月15日或之前提交的申請已獲處理並載入登記冊內,公眾可於選管會網站查閱。相關團體和人士無須就已獲批准並載入登記冊內的指明詳情再次提交申請。

 

選管會指,雖然申請可以隨時提出,但只有在下月15日或之前提出的申請才會在2021年登記周期內處理,而其後提出的申請只會在2022年的登記周期內處理。獲准的申請詳情會在憲報刋登,市民可到選舉事務處查閱,又或在選管會網站瀏覽。

 

有關申請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也可從選管會網站下載。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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