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主權乃共同義務

2021年6月1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一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法例對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保障了「一國兩制」的實施,並訂明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全中國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共同義務。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被問及某一口號是否違法。她回答說,需視乎當時情況、口號含意會否引伸至可能違反現行法例,加上執法機關蒐證,再由律政司研究是否起訴,最終由法庭裁定。

 

她重申,《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但直轄中央人民政府,香港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內適用於香港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列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直轄中央人民政府,並不存在可以做違反《憲法》的事情,但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下,香港可保留資本主義制度。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國安法》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是共同義務,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用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包括中央和特區政權,均屬犯罪。

 

她說,這些相關法律會成為判斷某些行為、活動和口號是否違法的基礎,當然也需要經過蒐證,再交由法律檢控部門作決定,事情如此複雜,她作為行政長官難以就問題只回答是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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