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譴責針對法庭判刑不當言論

2021年5月7日

律政司發表聲明,譴責針對區域法院本月6日就一宗案件判刑而引起的不當言論,指有關立即釋放被告的荒謬要求非但不尊重法治,更會被視作企圖干預香港的事務。

 

聲明表示,律政司絕不同意個別人士提出的荒謬言論,案中四名被告承認違反《公安條例》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名。香港法律一直尊重和保障《基本法》下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和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法官在公開聆訊中已公布判刑原則,法庭處理案件遵循適當程序,如有人對判刑有所不滿,應經既定和公平的機制以上訴形式提出。

 

聲明指,任何人都不應無理抨擊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而按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也不應肆意評論司法程序尚未完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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