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自動梯承辦商被紀律處分

2021年4月9日

就2017年3月導致18人受傷的旺角朗豪坊自動梯事故,《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審裁委員會已完成對奧的斯電梯(香港)22項違紀指控的聆訊,並裁定所有指控成立,須予以紀律處分。

 

奧的斯涉及四項朗豪坊自動梯保養欠妥而被法庭裁定違反上述條例,以及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違紀指控。

 

委員會命令,就四項違例個案向奧的斯予以譴責,奧的斯並須支付共96萬元罰款及約59萬元聆訊程序費用。有關裁決和命令今日刊憲

 

2017年3月25日,旺角朗豪坊一部正在上行的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奧的斯為保養肇事自動梯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

 

機電工程署就事故進行刑事調查,發現奧的斯未有確保該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進行,遂向奧的斯提出控罪,法庭於2018年3月9日裁定罪名成立。

 

其後,機電署署長根據條例轉呈有關違紀行為予委員會進行紀律聆訊,並就奧的斯另外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違紀控罪轉呈委員會一併考慮。

 

機電署歡迎有關裁決,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條例,保障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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