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區抵港者檢測要求明起統一

2021年3月31日

政府宣布,明日起統一從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要求,他們一律須在抵港時或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接受檢測。

 

現時,從中國各地區抵港人士經不同口岸到港會有不同檢測安排。從香港國際機場抵港者須於抵步後接受檢測待行安排;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再作檢測。

 

陸路口岸方面,獲豁免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和按「回港易」計劃回港的香港居民須在抵港前三天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檢測結果。在個別情況下,如相關人士曾逗留內地某些地區,也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現時的檢測安排或為市民及抵港人士帶來不便,為免混淆,政府將統一各口岸的抵港檢測安排,並就《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

 

新安排下,年滿六歲或以上、在明日或之後經陸路邊境管制站到達香港並須根據相關規例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按「回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均須在到達香港第二天和第12天接受檢測。

 

經機場抵港並須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除抵港當天接受檢測待行安排外,也須在到港後第12天接受檢測。政府會相應修改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的豁免條件,將抵港後的檢測納為豁免條件之一。

 

計算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時,以來港者到達香港當天為第一天。明日抵港的人士應於後日接受指明的第二天檢測,並於下月12日接受指明的第12天檢測。

 

港口衞生人員會向相關抵港人士派發檢測樣本收集瓶。如有需要,受檢人士可委託親友在121間郵政局、醫院管理局47間普通科門診診所、設於20個港鐵站的自動派發機索取檢測樣本收集瓶。

 

經「回港易」計劃抵港或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可選擇於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

 

受檢人士須保存檢測結果電話短信通知以供訂明人員查核。

 

查詢可致電6275 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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