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14居民違檢測公告被罰款

2021年1月29日
抽查
抽查:

政府派員在深水埗六幢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家訪,抽查住客是否已進行檢測。

政府今日在深水埗六幢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採取執法行動,檢查逾220名居民的檢測報告,其中14人違反強制檢測公告而被處定額罰款,並須按強制檢測令於指明期間內受檢。

 

行動由深水埗民政事務處、深水埗警區和醫療輔助隊執行,早上約7時開始,約10時30分結束,位處大南街、 桂林街、基隆街、福榮街、欽州街、長沙灣道和元州街指定門牌共六幢大廈的居民須出示電話短信或相關證明,顯示已根據強制檢測公告,在指定期限內接受2019冠狀病毒檢測。

 

政府重申,發出強制檢測公告旨在盡快堵截病毒在社區散播,以保障整體公眾衞生安全。受檢人士應在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和保持手部衞生。受檢人士除非進行檢測,否則應盡量留在居住地點。

 

政府感謝大部分居民遵守強制檢測公告,合作抗疫。對於違反強制檢測公告人士,當局已處以定額罰款5,000元,並發出強制檢測令,不從者可處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