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支援措施延長半年

2020年11月30日

社會福利署公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健全人士申領綜援資產限額放寬一倍的安排將延長六個月,至明年5月31日,以繼續支援有即時財政困難的失業人士。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對經濟的衝擊,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措施中提出通過綜援系統提供具時限的失業支援措施。今年6月1日起,社署暫時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為期六個月至今日。

 

政府其後宣布第三輪防疫抗疫措施,其中包括將該安排延長六個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9月28日批准有關撥款。

 

社署會在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的12個月內,暫時放寬健全人士,包括健全單身成人和家庭個案下的健全成人和兒童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該資產限額明年6月1日起回復至原有水平。

 

此外,根據現行綜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在申請獲批後首12個月寬限期內會獲豁免計算為資產。

 

查詢可致電234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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