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及宗教活動限制放寛

2020年9月29日

政府宣布,由10月2日至8日,市民在體育處所進行隊際運動,人數上限按該隊際運動項目可多於四人。另由10月2日起,豁免群組聚集範圍予以擴大,容許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宗教聚集。

 

政府今日就香港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下的修訂、指示和指明刊憲,以期更有效應對疫情。

 

政府表示,在10月2日至8日該七日內,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和限制大致繼續維持,包括繼續禁止跳舞活動或暫停開放蒸汽浴、桑拿設施和波波池。最新指示方面,市民在體育處所進行隊際運動的人數上限,按該隊際運動項目可多於四人。

 

為容許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宗教聚集(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政府修訂第599G章,擴闊現行豁免群組聚集的範圍。豁免宗教活動須於興建作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例如教堂、寺、觀、道院、庵、清真寺、猶太會堂、廟舉行。

 

有關活動須限制參與人數,數目不可多於該處所作為崇拜地點通常可容納人數的50%;此修訂10月2日生效。

 

10月2日至8日期間,除獲豁免者外,在公眾地方進行超過四人的群組聚集繼續禁止,而強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所有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的要求延續不變。

 

政府並刊憲修訂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和第599E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賦權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指明第二類指明地區時,可指明任何類別人士,讓有關人士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獲免除強制檢疫安排的要求;此修訂今日生效。

 

至於第599C章、第599H章和第599I章所述有效期,均獲延長兩個多月,至12月31日。

 

政府表示,市民應保持防疫意識,在國慶日和中秋節翌日的長假期內,更須注重個人和環境衞生,不容鬆懈,以免疫情再在社區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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