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歐盟委員會報告

2020年7月23日

特區政府回應歐洲聯盟委員會報告,表示不認同報告就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評論,並指有關對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香港巿民享有的合法權益和自由被削弱的關注全無根據。

 

報告由歐盟委員會及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發表,政府發出聲明回應,呼籲歐盟成員國務實理性,以雙方互惠關係為重。

 

聲明指,報告提到個別國家或議會推出針對香港的措施或法案。這些行徑公然違反國際法,並不符合香港居民和香港雙邊夥伴的利益。

 

政府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事務屬我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

 

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滿足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並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會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但這必須建基於正確了解「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其中最重要的是堅定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政府希望國際社會尊重這基本原則和客觀持平地看待香港的發展。回顧過去一年發生的事件,實情是以反對一條旨在改善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和進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條例草案為前提,而該條例草案其後被撤回。

 

香港曾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其間飽受暴力困擾。暴徒破壞商店和交通設施,燒毀建築物,用磚塊、汽油彈、甚至真槍襲擊警察,更毒打持不同意見的無辜市民。香港的法治面對挑戰,市民的安全飽受威脅。

 

聲明指,報告似乎聚焦於在港企業面對的政治壓力和干預有所增加,但卻忽略了不少企業因為支持中國或政府的見解,而被暴徒針對性地破壞。

 

特區政府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權和自由,但言論或集會自由等權利並非絕對而沒有底線;不管是基於甚麼原因,無人可以凌駕法律。面對嚴重違法行為,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合法措施維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有嚴格的武力使用指引,而有關指引與國際人權的規範和標準一致。

 

上訴法庭在今年4月的判決中,確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允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制定緊急規例方面合憲。禁止在非法集結和未經批准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的合憲性亦被確立。

 

由20多位來自不同界別人士組成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審視去年6月起因修例而引發大型公眾活動和相關的警方行動,並於今年5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專題報告,52項建議獲行政長官全部接納,由保安局成立專責小組跟進建議。

 

歐盟委員會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最近訂立有關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國家安全法律發表了一些意見。聲明重申,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經過大約23年,香港特區至今仍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這次立法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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