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購買物業作社福設施之用

2020年7月5日

前言

 

在2019年3月3日的網誌中,我提到要採取短、中、長期策略,藉着多管齊下、千方百計、寸土必爭的辦法,提供各類福利服務所需的處所。短期策略,便是建議撥款200億元,在三年內從市場購置合適的物業,設立約130項有迫切需要的社福設施。時隔16個月,終於排上「撥款大塞車」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今年6月30日的會議中,以19票贊成,18票反對,一票之險,獲得通過。

 

建議購置的福利服務設施

 

計劃購置的處所可容納的設施分幾類,一是甚為短缺的服務、二是現屆政府建議新增而在過往沒有計劃開展/增加的服務、三是長期缺乏適合處所或運作面積不足的現有服務單位。

 

雖然最明顯供應不足的服務是各類院舍服務,如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但由於一般院舍的面積要求比較大及在布局和設計上有相對高的要求(如在採光及通風方面),在巿面上購買到符合要求的物業的機會甚低,所以在今次200億元購置物業計劃中,並沒有考慮購買物業作院舍之用。計劃中的服務單位,主要作日間服務之用,包括28間日間幼兒中心、15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五間特殊幼兒中心,以及三間展能中心和三間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現屆政府決定增加的服務,由於過往沒有計劃預留處所,為及早達到政策目標及為服務單位提供適合的處所,我們在購買物業計劃中包括了12個作到校學前康復服務隊辦公之用的處所、九間家長/親屬資源中心、五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五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以及三間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等。

 

曾在香港到訪過長者中心的朋友,都會覺得部分中心有點擠迫,原因之一是該些長者中心的面積未符合基本標準,而其他服務亦有類似的情況。購買物業計劃因而包括了48間長者鄰舍中心、七間長者地區中心、六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五支網上青年支援隊、一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以及一支青少年外展隊。

 

上述提到的數目,是服務設施的數目。不同種類的服務設施所需用的處所,會有不同的面積大小、地區及可達性(accessibility)的要求,甚至有樓層高度限制及周圍環境的考慮等。我們在計劃中列出的服務設施總數共158項,視乎市場所能提供的物業種類及其價格水平,我們在200億元的上限下未必可全數購買所需的處所。

 

結語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後,社會福利署及政府產業署會開始購買物業的工作,希望上述服務可以陸續展開。大家或許奇怪為甚麼財委會有18票反對,當然投反對票的議員是名副其實的反對派,聲稱反對的理由是不信任政府,怕政府會貪污,亦有建議另設一個有非政府人士參與的督導委員會。若買物業都要等約時間、準備文件,召開非工作人員的會議,而非由全職公務員處理,不但架床疊屋,更會失去不少購買機會及讓買家有機會抬價。若不是有議員及時回到議事廳投贊成票,上述的購買物業作福利用途計劃便會泡湯,而有殷切服務需要的巿民只能無奈地繼續等待了。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7月5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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