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須遵從餐飲業務新規定

2020年3月28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簡報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政府訂立新規例,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等六類場所今日下午6時起關閉14日。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劉利群表示,此規定不適用於卡拉OK,但這類場所的餐飲業務須遵守同時生效的六項新規定。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主持簡報會,介紹《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劉利群隨同出席。

 

劉利群表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藉由在憲報發出公告,向飲食業界和表列處所發出指示,限制餐飲業務的運作,並要求表列處所關閉14日。

 

她指,卡拉OK不屬表列處所,無須關閉,但卡拉OK供應或售賣食物、飲品予顧客,屬於飲食業,因此須遵守為飲食業務而設的六項指示。

 

六項指示規定食肆座位數目、枱與枱之間的距離、每枱入座人數、顧客在飲食期間以外須佩戴口罩、食肆須先為顧客量度體溫和提供消毒潔手液。

 

劉利群又指,雖然現時部分食物業處所在《食物業條例》下無須領牌,如員工飯堂,但新規例適用範圍並不限於持牌食肆,而是適用於餐飲業務,凡售賣或供應食品、飲品的處所均須遵守,包括員工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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