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疫 遏止疫症社區傳播

2020年2月7日

(可按這裏收看附有手語翻譯短片。)

 

政府立法規定對從內地入境人士進行強制檢疫14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措施可進一步壓縮香港與內地的跨境人流,減低疫症傳入和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陳肇始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新措施2月8日凌晨生效,所有從內地入境者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旅客,抵港後均須強制接受檢疫14日。至於經其他地方入境人士,如在抵港前14日內曾到訪內地,抵港後亦須強制接受檢疫14日。

 

她強調,需強制檢疫人士入境時均經體溫檢測,並且沒有病徵;有病徵者則交由衞生署港口衞生科另行處理。

 

根據衞生署評估,這類沒有發燒和病徵的人士風險較低,可於家中接受14日強制檢疫,而其家人則無需進行檢疫。

 

需強制檢疫人士任何時候均要戴上口罩,並禁止離港。違反規例要求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陳肇始說,香港居民一般會在家居接受檢疫。非香港居民方面,如已安排酒店或住所,可於酒店或住所接受檢疫;至於無法自行安排住宿的人士,則由政府安排到暫住設施接受檢疫。

 

政府會向每位需強制檢疫人士發放信息包,提供個人和環境衞生資訊,要求他們與家人和朋友接觸減至最低。他們須每日填寫檢查項目清單,並紀錄體溫和症狀。

 

檢疫期間,親友可為他們供應食物和必需品;如有需要,社會福利署可提供協助。民政事務總署在18區設立分區熱線,以便聯絡。

 

陳肇始表示,從內地入境人士尚未到達入境處櫃位時,港口衞生科人員已會向他們發出隔離令,並解釋檢疫措施的要求和法律後果。衞生署人員之後會致電跟進,以確定他們有否返回家中進行檢疫。

 

她重申,有關措施旨在減少人流,並減低疫症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希望公眾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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