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徵地建屋

2019年10月16日

(可按這裏收看附有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發表施政報告,指政府會全力以赴,讓土地為民所用,包括加快規劃,然後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及其他適用條例,收回三類私人土地發展公營房屋、首置單位及相關設施。

 

第一類擬收回的私人土地為具發展潛力但未納入新發展區或其他項目、大部分屬私人擁有的新界棕地,估計合共約 450 公頃。林鄭月娥指,這些土地較接近現有新市鎮和主要公路,面積較大,例如位於屏山、藍地的棕地。

 

規劃署會優先檢視其中160 公頃較接近現有基建設施的棕地可否作公營房屋發展,以便於年底展開進一步技術評估。

 

她指,改劃政府用地作房屋用途是近年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這次提出聚焦改劃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繼而行使公權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屬突破思維。

 

第二類是位於各區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但因業權分散或基建限制等原因仍未有發展計劃,而評估後認為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的私人土地。

 

第三類是位於市區並適合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茶果嶺村、牛池灣村、竹園聯合村寮屋區的私人土地,合共七公頃。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收地工作會接踵而來,目前已知會收回的私人土地約700公頃,預計其中400多公頃會在未來五年收回,遠多於過去五年收回的20公頃。

 

她又提到,發展局稍後會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細節,聽取持份者意見,以期在明年年初正式接受申請。計劃為期三年,可批核私人土地以150公頃為上限。

 

政府建議採取公正、嚴謹、具透明度的審批機制,由跨專業公務員團隊全面審視申請,然後由新成立、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組成顧問小組提供意見,最後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林鄭月娥強調,透過改變現有用途作房屋發展的土地並非取之不盡,政府會採取多管齊下策略。在明日大嶼願景下的中部水域填海,可創造大片新增土地作整全規劃,是中長期增闢土地的重要措施,而連接人工島的策略性運輸基建網絡也可紓緩現時西鐵和屯門公路的擠迫。

 

政府也會重新規劃屯門西沿海發展,包括爭取撥款為龍鼓灘涉及220公頃的近岸填海和屯門西沿海涉及約220公頃的地區發展潛力進行合併研究,並考慮能否將包括內河碼頭的沿海地區作住宅發展。

 

政府計劃檢視超過300幅佔地300多公頃預留作單一公共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建議以一地多用模式發展多用途公共設施大樓、以混合模式發展住宅和公共設施,或保留作特定政府設施,並協助非政府機構善用它們持有的土地。

 

林鄭月娥說,政府有決心為不同收入的市民提供置業機會,讓市民樂以香港為家,並銳意縮減家庭和單身長者入住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務求達致三年配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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