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進商場執法前已聯絡負責人

2019年9月16日

在剛過去的星期六,兩批持不同意見人士在淘大商場聚集,其間出現打鬥場面。警方表示,到場執法前已通知商場負責人,而拘捕乃針對違法事件,與個人衣著、職業等沒有直接關係。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表示,警方上周四從網上得悉,一群人士星期六下午3時會在該商場進行唱國歌活動,其後發現另一批人士也在網上號召同一時間到現場集會;秀茂坪警區主動通知淘大商場管理公司負責人,並保持緊密聯繫。

 

江永祥指,當日下午2時45分左右,兩批人士抵達淘大商場聚集,發生口角。由2時至6時,警方接獲逾150宗市民報案,聲稱商場內有人打鬥、搶掠,有人受傷。警方到場調查,進入前已通知商場負責人。

 

他重申,根據《警隊條例》,警務人員如有理由相信將被拘捕的人士在某地方內,有權進入。

 

江永祥指,當日現場約有800人,警方首要目標是控制場面,防止情況惡化。由於拘捕一人需最少兩三名警員,警方需因應現場形勢評估人手。

 

他強調,拘捕乃針對違法行為和事件,與個人衣著、職業、背景等無直接關係。

 

至於有兩名警員在樂華邨作出拘捕行動,江永祥澄清,兩人是便裝警員,並非休班。

 

他說,該兩名警員在淘大商場留意到兩名男子參與爭執、打鬥後離開,鑑於當場截停或引致混亂,於是尾隨登上巴士,下車後截停拘捕,其中一名警員有出示委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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