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公務員加薪

2018年6月12日

公務員事務局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調整2018至19年度公務員薪酬,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加薪4.51%,高層及首長級加薪4.06%,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

 

該局表示,行會已充分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和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六項因素,即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公務員士氣。

 

政府會盡快將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