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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願明年會更好

2017年12月31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今日是2017年最後一天,或許它只是平平無奇的一天,但每年的最後一天都被賦予特別的意義,就是回顧及前瞻的日子。

 

放假的幾天,除了休息,行山鬆鬆筋骨,吸一下新鮮空氣,亦有聽聽音樂,當中重聽了幾首有關新年的歌曲。不論是Dan Fogelberg的《Same Old Lang Syne》,或是Barry Manilow的《It's just another New Year's Eve》,甚至是Abba的《Happy New Year》,聽起來並沒有新年的喜悅,而是喚起年底的憂傷。這幾首歌令我想起在上任一星期後,傳來一個工業意外的壞消息,三位工友不幸過身,當我到醫院探望家屬時,不禁心酸。想不到我上任僅半年,已發生15宗涉及工業意外的死亡個案。

 

政府與業界多方面努力之下,香港的整體職業安全及健康情況近年持續改善。就如建造業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由2012年的44.3,下降至2017年上半年的31.5。但2017年截至12月26日,工業意外導致多達29名工友死亡,為近年新高。

 

勞工處在2017年上半年,單是在建造業地盤已進行31,964次恆常地盤巡查,其間共發出490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及965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1,049項檢控。雖然如此,我們仍必需加強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三管齊下改善職業安全及健康狀況。這些工作無「錢」不行,作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的責任之一是爭取在下個財政年度為勞工處增加人手,加強及改善上述三方面的工作。

 

現時香港《職業安全健康條例》個別條文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政府認為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條例》案件的量刑偏低,未能反映違法情況的嚴重性。我們有必要適當地加重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刑罰,如是否可適當地將最高罰款額上調至與被定罪者的財務承擔能力掛鈎的水平,尤其是一些案情嚴重的個案(例如導致嚴重傷亡及罪責嚴重的個案),讓法庭可判處具足夠阻嚇性的懲罰,對業界起充分警戒作用及進一步提升對工人的職安健保障。我們正全速進行有關的法例檢討工作,期望於這個立法年度內提出修訂相關法例的方向性建議。

 

今日大除夕,讓我們與2017年的不愉快及不幸告別,為所有人祝福,願2018年會更好,就如Abba的《Happy New Year》其中一句,"May we all have our hopes, our will to try"(願我們都持希望、意志去嘗試)。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2月31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