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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談繁簡字問題

201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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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近日,有不少關於簡化字的誤解和不確報道,我們必須在此澄清。

 

繁體字廣泛應用於香港的社會生活層面,學生必須掌握繁體字,以便學習和溝通傳意,為升學和工作準備,繁體字的地位毋庸置疑。我們必須強調,「認讀簡化字」並非是次更新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小一至中六)的諮詢項目,教育局從來沒有倡議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

 

事實上,在2002年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已清楚列出「為擴大學生的閱讀面,以及加強與內地、海外各地的溝通,學生應掌握認讀簡化字的能力」。我們一直鼓勵學生大量閱讀,頗多出版的書籍,例如數理參考資料、電腦軟件工具書、文學原著、翻譯作品、字典,亦有以簡化字印刷,學生如能認讀簡化字,有助拓寬閱讀視野。除內地外,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華人社會,亦常見簡化字的應用。

 

但簡化字的認讀,絕不能過早開始,尤其是小學階段,學生如果同時學習繁簡二體,反會造成識字和寫字上的干擾,容易混淆字形,正因如此,我們建議學生學習漢字,要先充分掌握繁體字;待學生具備繁體字的基礎後,在中學階段,按學習需要和在適當情況下,酌量認讀簡化字。早於1996年,前香港教育署已製作《簡化字學習套(中學高年級適用)》及《通繁達簡:簡化字學習軟件》,十多年來,學校及教師均能按學生學習需要而靈活使用。

 

教育局並不評審以簡化字編纂的教科書,目前無論在《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各科目《課本編纂指引》、《課本編印設計指引》內,對語文、字體、字形也有嚴格要求,只有符合標準的課本始可納入適用書目表,讓學校選用。

 

是次更新中國語文教育領域課程的諮詢文件,由課程發展議會編訂,成員包括不同界別的代表。一如既往,在諮詢過程中,教育局透過多方渠道,包括教師諮詢會、調查問卷及焦點小組會議,蒐集學校持份者的意見,亦透過上載文件鼓勵其他人士提交建議。是次諮詢期定為兩個月,較以往慣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期延長一倍;在整理各方意見後,將交由課程發展議會及委員會討論和議決,修訂中國語文教育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完成諮詢後,教育局亦會繼續進行恆常的課程檢討,蒐集不同意見,以持續優化中國語文教育的發展。

 

我們重申,教育局並沒有計劃在中、小學階段規範學生在常規課堂内學習簡化字,亦並不評審以簡化字編纂的教科書,更無所謂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一體化」或令繁體字消失的含意或意圖,希望社會人士明白,不要誤解,也不要妄作無謂的猜測。

 

(以上是教育局網頁2月13日上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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