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電力市場引入競爭為長遠目標

2015年05月27日

none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

我們和兩家電力公司簽署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到期,因此需要考慮未來的電力市場發展和規管架構。在進行檢討時,我們以安全、可靠、價格合理和環保四個能源政策目標作為依歸,同時充分考慮在市場具備所需條件時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作為其中一個目標。

 

此外,政府亦考慮了過去數年與電力供應有關的主要討論和公眾諮詢所收到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在去年進行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公眾諮詢》。我們注意到公眾非常重視維持高水平的電力供應可靠性,並對現階段從內地輸入電力有所保留,在擬定可行的方案時,我們已參考了各方面的意見。

 

現時,香港的電力供應較諸世界其他大城市在安全、可靠性、價格及環保表現方面都不遜。但社會一直有意見認為應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我們參考了海外開放市場的相關經驗。總括而言,開放市場是一個漫長、複雜及循序漸進的過程,並且為不同市場帶來不同的結果。就電費而言,外國經驗顯示我們不能期望引入競爭會令電費下調,而個別地方開放市場後亦為供電穩定性帶來不明確的結果。雖然如此,引入競爭可讓用戶有多些選擇,例如客戶可根據不同的電費計劃、客戶服務質素或發電燃料挑選供電者而可以有所選擇。故此,我們認為應該繼續以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作為長遠目標。

 

我們亦同時檢視了市場是否已具備所需的條件在2018年《協議》屆滿後引入競爭。當中的關鍵因素最大的是是否有具備規模的供電者可以提供給香港。但去年的燃料組合公眾諮詢顯示市民對於從內地輸入電力有所保留;本地方面,鑑於土地供應的制肘,我們不能期望在短期內會有具規模的新供電者出現。但我們認為需要為長遠引入競爭作出準備。就此,我們計劃與電力公司商討及共同研究開放電網的安排及進行研究,以及加強內地與香港的聯網和香港現有電網之間聯網的詳細安排。

 

規管安排方面,我們認為現行的安排整體上行之有效,能讓我們達致四個能源政策目標。但我們認為將來的合約安排不能一成不變,要與時並進,而且要有所改進。就此,我們建議可改善的範疇包括准許回報率、加強電費審批機制、增加資訊透明度、提升電力公司表現的獎罰制度,以及推廣節能及可再生能源應用的措施等。

 

未來發電燃料組合方面,考慮到大部分去年公眾諮詢的回應者均對現階段從內地輸入電力有所保留,我們決定在短期內不會由內地入電。我們計劃增加本地天然氣發電的百分比至大約50%,並維持現時從大亞灣輸入八成核電發電量的臨時措施,即輸入核電將佔2020年整體燃料組合約四分之一。而視乎公眾對電費影響的意見,我們認為可發展更多可再生能源,包括分佈式可再生能源。我們也會加強向市民提倡節能慳電的工作,期望降低整體需求。最後,我們會以燃煤發電應付餘下的電力需求。

 

在需求管理即慳電方面,政府將加大力度推廣節能,我不會在這裡多談,主要是我們剛在兩星期前公布「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定下新目標,希望全民節能。

 

至於可再生能源方面,大家都明白,香港的實際環境對廣泛使用可再生能源帶來不少制肘。而且可再生能源的單位發電成本較傳統發電昂貴。即使如此,我們對進一步推廣可再生能源的建議持正面及開放態度。但將來如何發展可再生能源,很大程度視乎市民對增加電費負擔的接受程度。就此,我們希望能透過是次的諮詢,了解公眾對這方面的看法。

 

最後,我鼓勵社會各界在6月30三十日之前,就電力諮詢(香港電力市場的未來發展公眾諮詢)向政府提交意見。我們會繼續與不同的持份者溝通,我們亦會在6月23日舉辦一場公眾諮詢會,歡迎各界人士參加及發表意見。

 

多謝主席。

 

(以上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5月27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的開場發言)



電力市場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