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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網誌談發展「棕地」

2015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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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今年施政報告提及多項涉及「棕地」的規劃研究進度,範圍包括北區和元朗例如洪水橋及元朗南等地區,引起社會上不少討論,我借這個機會與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工作。

 

我在之前的「隨筆」中已有提及,「棕地」並未有正式或統一的定義,一般泛指新界原有農地或鄉郊土地中,已改用作露天貯物場、貨櫃場、倉庫、鄉郊工業及回收場等與環境並不協調用途的荒廢農地。這些地塊多屬私人擁有,其中亦夾雜了不少寮屋民居、農作活動等,土地使用情況既零散、又混亂。這些「棕地」主要位於新界西北及北部平原。

 

這些「棕地」內有不同的營運作業,即使其技術層次不高,卻是香港不同產業的其中一環,例如港口後勤、貨櫃貯存、物流運作、可循環廢物回收、泊車修車、以及建築物料及機械貯存等,牽涉很多人的生計。因此,怎樣將這些土地整合、通過規劃好好發展,並同時為上述經濟活動提供可以繼續運作的空間,當中的挑戰和困難不容小覷。我們希望能通過整個地區的綜合規劃,提供有效的基建配套(包括道路、排水、排污…等)和全面的社區設施(醫院、學校、公園、休憩用地…等),以盡量釋放土地供高密度發展,除建屋外,亦預留經濟活動用地提供其他就業機會。與此同時,還須盡量減少對區內現有聚落的影響。

 

我們將會在今年稍後推出洪水橋第三階段社區參與活動,政府現正研究可行措施,包括將部分在「棕地」上營運的作業遷入多層大廈。我們明白一些業界對作業空間可能有特定的要求,因此,有別於一般的大廈,計劃興建的多層大廈要配合這些行業的實際需要,包括較大的作業空間、特別設計的運輸通道等。故這類型多層大廈的樓底會較高、車輛通道要闊大,有足夠的迴旋空間供貨車和貨櫃車進出。與此同時,我們亦明白個別作業須使用或存放特別大型的機器,因而未必適合遷入多層大廈。因此,有關措施從具體規劃、配套以至落實會相當複雜,社會亦需要認真考慮在香港土地資源珍貴的情況下,某些作業的去留。

 

除上述的挑戰和困難外,開發「棕地」和其他大型的發展項目一樣,都需要經過規劃和工程研究,以及各項法定流程和既定程序。研究進行期間,必須經過各階段的公眾諮詢,讓公眾人士和持份者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工作亦會包括環境、交通、排水、排污、供水、空氣流通等各方面的詳細技術評估,這部分工作需時至少三年。以規劃和工程研究的結果為基礎制訂發展建議後,便會展開法定規劃程序,包括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同時,還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進行詳細的工程設計。分區計劃大綱圖獲核准後,需要就道路工程、收回及清理土地等進行刊憲等法定及其他程序,包括為受影響人士進行登記,以及在符合相關資格時作出法定補償、特惠津貼和安置等。此外,政府還須再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進行地盤平整和相關基建工程。

 

總而言之,整個「棕地」開發到房屋興建過程不能一蹴即就。因此,在短中期土地供應而言,我們必須繼續推展各項的工作,包括土地用途檢討,把「綠化地帶」在內的約150幅用地改劃、並適當增加發展密度,才能回應市民迫切的「上樓」、「上車」、「換樓」的需求,以至其他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以上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1月25日在其網誌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