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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智利自貿協定 共拓商機

201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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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香港與智利簽訂的高質素自由貿易協定將於10月初正式生效。智利是香港所重視的一個緊密貿易夥伴,雙方都積極提倡和奉行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並於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及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上並肩合作。《協定》可將雙邊經濟關係推上新領域的平台,進一步鞏固雙方合作關係,為香港的商界和投資者開拓嶄新的發展機會。

 

就拉丁美洲而言,智利是香港的第四大貨物貿易夥伴及第三大服務貿易夥伴。去年,兩地商品貿易總額約77億港元。就服務貿易而言,2012年兩地服務貿易總額約13億港元。

 

我與智利外交部長阿爾弗雷多.莫雷諾於2012年9月7日簽訂該《協定》,是香港的第四份自由貿易協定,涵蓋全面,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投資和其他與貿易相關的範疇。透過《協定》,智利與香港的商家和投資者可享優惠待遇進入對方的市場。

 

在香港原產貨物貿易方面,智利將取消約佔其88%關稅稅目的進口關稅;另外10%關稅稅目的進口關稅亦會在《協定》生效的三年內逐步取消。當智利全面實施以上的關稅承諾後,香港每年可節省的關稅估計約為150萬港元。

 

服務貿易方面,《協定》為香港服務提供者在智利市場的廣泛服務領域,提供具法律保障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有助香港服務提供者開拓市場。《協定》涵蓋香港具有傳統優勢或發展潛力的界別,如金融服務、電訊服務、各種商業服務、旅遊服務、環保服務,以及與創新和科技有關的服務等。

 

投資方面,《協定》將為雙方的投資者在指定的非服務行業,提供具法律保障的國民待遇。在《協定》生效後,香港與智利將談判一份全面的投資協定,進一步保護雙邊投資,加強兩地投資者的信心,提升雙向投資流動。

 

《協定》亦包含促進競爭、便利雙方參與對方的政府採購市場、加強清關程序合作、減少貿易壁壘及保護環境等條文。

 

《協定》有助港商開拓智利市場。智利不但是具潛力的新興市場,亦是進入南美市場的門戶。締結《協定》亦令智利商界對香港市場加深興趣和了解,從而吸引智利進一步在香港投資。

 

除經濟效益外,《協定》對香港也具有重大的戰略價值。《協定》將香港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從現行透過與中國內地、新西蘭及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及瑞士)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涵蓋的亞太及歐洲地區,擴展至美洲地區,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商業和投資中心的地位,有利於香港的長遠經濟增長。

 

香港在繼續支持多邊貿易制度的基礎上,將會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掌握區域經濟融合的契機,為香港的商界和投資者締造更多擴展業務的機會。

 

(以上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9月1日在報章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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