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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網誌:瞻前顧舊

201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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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最近,大家打開「面書」可能會見到朋友參觀PMQ元創方的照片;數月前,美荷樓青年旅舍揭幕,亦勾起不少市民的回憶。倘若走到街上訪問任何一位市民:「我們保育歷史建築好嗎?」我相信答案必然會是「好」。

 

我們和市民大眾一樣,希望盡力保育我們的歷史建築。但在實際工作上遇到不少難題,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商議抉擇。

 

先說近年一些人提及的「點」、「線」、「面」的保育概念。把一整個具文物價值的地區(例如大澳棚屋區或某個具特色的舊區)全面保留下來,相信不少人都會說好。但香港地少人多,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可以供發展的空間其實十分有限。雖然政府已致力在急速的城市發展中盡量保育我們的歷史建築,亦嘗試在可行的情況下(例如透過保育中環這類項目)去進行較大範圍的保育工作,倘若要進一步全面推行「點」、「線」、「面」的保育概念,我們應如何落實執行呢?

 

不同的持份者對保育的定義和新舊共融的理解和期望都有所不同。我們是否要規定整個地區內的所有建築物都不得拆卸和重建發展,還是能容許部分發展呢?如果區內某建築物的設計與周邊環境不協調,我們又應否强制業主把它拆卸或改建呢?而當中牽涉的損失和成本又應該由誰負擔呢?

 

即使我們聚焦在個別歷史建築的保育,也有不同的意見。有一些歷史建築的業主跟我們說,他們支持保育,但作為歷史建築的業主和使用者,卻有另一番體會和考慮。例如:很多歷史建築沒有電梯、基本的衞生設備(如洗手間)簡陋、假日有不少遊人在其建築物外參觀拍照、維修費用高昂而且工程需時較長等。這些是他們每日要面對的切身問題。

 

有人建議政府購入歷史建築,或補償私人業主因被要求保育而蒙受的損失。這樣做確能在保育我們珍貴的歷史建築的同時,亦尊重私有產權。但現實是我們有超過1,000幢由私人擁有的古蹟和歷史建築,當中不少價值不菲。以何東花園為例,要保育估計便得花上數以十億元計的補償。難免有人質疑這麼龐大的公共資源該用在保育歷史建築還是其他例如扶貧安老等的民生用途呢?市民大眾究竟願意為保育歷史建築付出多少呢?此外,即使社會願意拿一筆錢出來將某個歷史建築買下來,或作為不全面發展的補償,倘若業主不肯賣,又或收了補償後仍不將相關歷史建築對外開放,我們又可以怎樣?我們是否應該用公權力將它徵回來呢?代價又是否象徵式呢?如果這樣做,跟香港一向尊重和保障私人產權這原則是否有衝突呢?

 

另一方面,即使是保育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也非零成本的。例如:政府保育中區政府合署建築群、美利大廈及中環街市等,在寫字樓供應已經非常緊絀的中環,就會少了甲級寫字樓/商業樓字的樓面面積供應。市民大眾願意承擔多少保育成本呢?

 

當然,我們不能單以經濟效益去看保育,我們重視香港這個城市的文化涵義、重視對本土歷史和文化的承傳。因此,如何平衡文物保育與發展,甚至達到互惠共存,不能單靠政府的意志,實有賴市民大眾的認同和支持。古物諮詢委員會現正就歷史建築的保育政策進行公眾諮詢,聚焦探討在往前邁進時,文物保育政策的一些原則和方向。我們很想聽到大家的意見,歡迎你在8月4日前透過以下渠道向我們提出:

 

網站:www.builtheritagereview.hk
傳真:2189 7264
電郵:comment@builtheritagereview.hk
郵寄: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6號古物諮詢委員會秘書處

 

(以上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7月27日在其網上專欄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