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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維持平均三年編配公屋目標

201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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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署長應耀康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同事:

 

在上個月的房委會周年特別公開會議上,多位委員就我們房委會的工作發表了意見,我今日就各位的發言作出回應,亦同時報告一些過去與未來的工作重點。

 

多位委員都提及到長遠房屋策略。無疑在過去一段時間在房屋政策方面最重大的發展,就是政府啟動制定長遠房屋策略。這是自1998年以來,政府首次制訂長遠房屋策略。

 

為了集思廣益,政府主導了一個廣泛、深入的討論過程。首先,在2012年9月成立了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然後長策會開了11次會議,然後進行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參加了超過50個公開會議和論壇,於今年2月向政府提交了報告。與此同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成立小組委員會,舉行了11次會議。政府帳目委員會亦就審計署的兩份審計進行討論,並在本年1月及7月發表了第61及62號報告書。所有這些討論和文件,觸及房屋政策和策略的多個環節。我們一直詳細研究這些意見,以制訂長遠房屋策略。政府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公布長遠房屋策略。

 

長遠房屋策略是政府在房屋事務方面的藍圖,涵蓋各個方面,有了這些策略框架後,個別政策部門和其他單位會負責執行細節。除了政府部門之外,房委會當然是主力。

 

委員的發言提及一些範圍如富戶政策、配額及計分制、寬敞戶等等,這些都是長策會請政府和房委會檢討的政策範圍。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有責任制定可行的方案,供委員參考。我們一直在籌備這些工作,並開始了與資助房屋小組委員進行討論。

 

在過去關於這些房屋問題的討論中,有一個最受關注的課題是公屋輪候時間的各種問題。在我學習這課題的過程中,我發覺部分社會人士對一些資料的掌握似乎並不全面。

 

首先,部分社會人士似乎不知道,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公屋輪候冊其實是分為兩部分。在2005年前我們只有一份輪候冊,各類申請者都是根據登記的先後次序輪候。但在2005年,由於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數目大幅增加,為優先照顧家庭及長者,房委會引入「配額及計分制」。自此,非長者一人申請人須經由「配額及計分制」申請公屋。根據該制度,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每年配屋限額,定為擬編配予輪候申請者的單位總數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申請者所得的分數取决於三個因素:申請者在遞交公屋申請時的年齡;申請者是否公屋租戶;以及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因此,平均輪候時間約三年的目標只適用於「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申請者,而不適用於「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但是,有些年青人似乎以為他們在「配額及計分制」下登記後,大約三年便可得到配屋。或者這種誤解可能是其中一個理由為何「配額及計分制」登記人數近年急劇增加。

 

另外,對平均輪候時間約三年的目標,亦有些批評,有些誤解。有一種批評是,我們應向公眾清楚解釋有關的計算準則和方法。

 

我們接受這個批評,亦已將平均輪候時間的定義和每季度數據上載於房委會的網頁,以增加透明度。我希望藉此再解釋一次,平均輪候時間約三年的目標的定義和計算方法。其實房委會一直都是用同一套機制計算和表述平均輪候時間。輪候時間是以公屋申請登記日期開始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但不包括申請期間的任何凍結時段,例如,申請人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規定;申請人正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而要求暫緩申請;申請人在獄中服刑等。而平均輪候時間,是指在過去十二個月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人」的輪候時間平均數。因為房委會的政策是申請人可獲三次編配公屋單位機會,申請人可决定接受首次編配的公屋單位,又或者等第二次或第三次配屋。這個選擇完全是每個申請人的個人決定,房委會無法控制。但申請人選擇在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接受編配,卻會出現三個不同的輪候時間。因此,我們認為輪候時間應計算至首次編配機會,而不是甚麼時候申請人「上樓」。有時有些朋友說房委會有「三年上樓」的承諾,這不是完全準確的描述。如果一定要幾個字來簡化我們的目標,或許比較準確的是「平均三年配屋」或「平均三年揀樓」。

 

坊間有另一個誤會,就是以為房屋署故意以一些曾發生凶案之類的單位,作為首次編配,藉此維持平均輪候時間於三年左右。我必須強調這並非事實,因為根據我們做法,如果申請人拒絕此類單位,並不會被計算為一次有效的編配,而輪候時間亦不會因而停止計算。所以,我們將這類單位配給申請人,根本不能推前首次編配的時間,亦不會令平均輪候時間縮短。

 

再有一種誤解,是我們沒有披露輪候時間近年愈來愈長的事實。其實,我們一直有公布有關平均輪候數字。從這些數字可以見到平均輪候時間由1998年3月的6.6年逐步減至2002年6月的2.9年。之後由於公屋申請人數目增加了許多,平均輪候時間由2011年3月底的2年,增加至今年3月的3年。在今年3月時,約有121,900宗「一般申請者」,以及約126,2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申請者。由於興建公屋用地短缺,要維持三年平均輪候時間的目標,是嚴峻的挑戰。但雖然平均輪候時間可能短暫偏離目標,我們仍會竭盡所能,繼續努力維持三年平均輪候時間的目標。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公屋的申請宗數,以及在可行的情況下,調整公屋和居屋的發展計劃,以維持這個目標。

 

要維持平均三年配屋這個目標,一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去做施政報告定下的十年興建200,000公屋的目標,另一方面我們亦有責任確保現有的公屋資源能合理運用。我們會繼續執行富戶政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繼續實施寬敞戶政策,和監察以避免有任何人士獲取雙重房屋福利。

 

首先,打擊濫用公屋。我們的前線管理人員會透過執行日常管理職務及進行每兩年一次的家訪,偵察租戶是否有濫用公屋的情況,如丟空單位、虛報入息、用公屋營商或貨倉、作聚賭或藏毒等非法活動。我們會採取嚴厲措施,遏止租戶濫用單位。就此,我們已另調派30名經驗豐富的屋邨人員到中央小組,加强執行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此外,我們會推出一系列宣傳和教育活動,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市民對善用公屋資源的認識,並鼓勵市民向我們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

 

寬敞戶政策方面,政策規定住戶如居住面積超過既定標準,便須遷往其他面積較細小的單位,讓房委會收回面積較大的單位重新編配予公屋申請人和擠迫戶。

 

有些寬敞戶可能因年齡或殘障等原因,未能搬遷往其他單位,因此房委會在制訂寬敞戶政策的執行方法時,務求在善用公屋資源和顧及寬敞戶的需要之間取得平衡。根據去年10月起實施的處理公屋寬敞戶修訂措施,如住戶有殘障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成員,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至於有60至69歲家庭成員的寬敞戶,會繼續置於寬敞戶調遷名單的最後位置。由於我們會專注於處理約7 600宗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因此有60至69歲成員的寬敞戶於未來數年內無須調遷。

 

富戶政策方面,截至今年3月底,約有二萬戶公屋租戶須繳交額外租金或市值租金。根據長策會早前進行的公眾諮詢,回應者大多支持富戶政策,更要求將政策收緊。但亦有個別回應者認為政策驅使現時住戶的成年子女搬離公屋,有違政府鼓勵年輕人照顧長者的政策。長策會認為房委會在全面檢討富戶政策時應通盤考慮這些因素。一如我之前談到,我們會準備一些方案,和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商量。

 

善用公屋資源不只是要人搬出公屋,或者由大單位搬去細單位。善用公屋資源的另一面,是讓有需要的家庭搬到較大的單位。因此,我們設有各類調遷計劃。在2013/14年度內,「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共有約2, 000戶獲得調遷至較大單位。擠迫戶數目已由2001年計劃開始時的約18,000戶降至現時約3,100戶,佔公屋租戶總數的0.43%。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低於七平方米的租戶數目,亦由2006年推出「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前約34,000戶,下降超過四成至今年3月底的約20,300戶。

 

要善用公屋資源,我們不能只按一般的入住公屋準則,而忽視個別需要體恤考慮的市民。因此,房委會設有「體恤安置」計劃。這計劃為具社會或健康理由而有迫切房屋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於最短的時間內提供公屋。根據這計劃,社會福利署會根據其專業評定,將其認為有急切住屋需要同時具有足夠社會或醫療因素的個案推薦予房屋署。我們會在收到社署的推薦後,於可行的情況下,在最短時間內為有關人士安排入住公屋。

 

社署設有工作指引,為其前線員工及認可的非政府機構在處理每個「體恤安置」個案時提供客觀考慮因素,令審批具有一致性。在處理每宗「體恤安置」的申請時,不論社署或其認可的機構均會根據相同的程序指引。然而,每宗「體恤安置」申請各有不同的情況。社署及相關機構會按個別個案作出專業判斷。

 

在一些情況下,我們需要申請人提供文件以證明其婚姻狀况。通常社署或其認可的非政府機構的前線社工會按情況協助他們申請補發已遺失的離婚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經社署確認的離婚個案,我們會酌情考慮接納社署建議由申請人提供宣誓文件以代替離婚法律文件。

 

近來有傳媒報導一些個案,可能會令人產生一些誤解,我想在此澄清。第一,我們並沒有為體恤安置設定限額,只要社署推薦,我們便會為申請人配屋。第二,房署並無拒絕社署推薦體恤安置個案的紀錄。我們會繼續留心體恤政策的執行情況。

 

談了很多有關公屋的情況,現在不如轉個話題談談居屋。政府於2011年宣佈復建居屋,在新居屋落成之前,為了回應擁有白表資格人士的需要,房委會在去年推出了臨時計劃,讓5,000名符合白表資格的人士購買房委會的居屋第二市場/香港房屋協會的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未繳付補價的單位。

 

房委會已分別於去年5月和12月向首批及第二批各2,500名成功申請人發出批准信,以便他們申請有效期為六個月的「購買資格證明書」。截至2014年6月,在5,000名成功申請人當中,共有3,983人申請了「購買資格證明書」,當中1,939人已在第二市場購買了單位。

 

所有「購買資格証明書」包括已獲續期的證明書的有效期將於明年初屆滿。我們會就申請人的整體反應及市場情況檢討計劃的成效,然後才決定下一步如何做。

 

新建居屋方面,根據現時的目標,我們每年要提供約8,000個居屋單位。

 

首批約2,200個新建的居屋單位的工程進展良好,我們預計將於2016/17年度落成。這些單位分別位於沙田、荃灣、葵青及元朗。我們將於今年年底預售這批單位。我們現正進行籌備工作。

 

部分委員建議利用私營機構的力量輔助政府提供資助房屋。我們曾於1978年推出「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但隨着2002年停建居屋後,該計劃亦隨之停止。根據經驗,該計劃雖能以私人市場的資源協助提供總數約達十萬個資助房屋單位,但工程質素有些良莠不齊。

 

在長遠房屋策略的公眾諮詢期間,亦有意見支持讓私營機構參與發展資助房屋,但同時有意見認為私營機構參與發展的資助房屋,須在質量和成本方面與房委會相若或更具競爭力,才應讓私營機構參與。我們正參考以往的經驗和現時的情況,研究私營機構參與發展的各種方式和利弊,然後向政府和房委會提出相關建議。

 

要在十年內興建20萬公屋和八萬居屋,我們需要土地。我們仍在不斷努力推進一個又一個的項目,確保我們有足夠的土地。

 

覓地並非房委會或運輸及房屋局的工作。但我明白,某一塊地能否用作興建公屋或居屋,甚麼時候可以讓我們開始工程,最終可建多少單位,這些都不是政府的規劃和地政當局「說了算」的事。每一塊土地都要經過地區諮詢,甚至法定程序,才能改變規劃,改變土地用途,或者是改變發展密度,然後我們房委會才可以開始施工。我們一直都和有關政府部門緊密合作,一起去盡快做這些程序和諮詢。但我們的經驗是,這些諮詢和程序,有時要用上較長的時間,有時會令一些土地能夠興建的單位比規劃少,完工時間比規劃遲。

 

我想詳細解釋我們是怎樣去做每一個項目的規劃和設計,希望地區人士在考慮我們提出的項目時,會更多諒解和包容。

 

首先,在市區興建新公屋和居屋,無可避免會令當地建築密度增加,甚至影響個別現有居民的景觀。但我很想強調,我們非常需要新的市區公屋,因為很多輪候公屋的申請者需要市區公屋。

 

我們的一項調查顯示,在2013年6月的一般申請者中,16%輪候了三年而未能配屋,他們之中88%選擇「市區」或「擴展市區」單位。如果我們不能持續地在「市區」和「擴展市區」興建公屋,我們便較難縮短這類申請人的輪候時間。

 

我剛才說過,在這些地區建屋,難免會為當地增加人口、增加交通流量、甚至令一些原本享有「開揚」景觀的居民受到影響。這些事實我們無法改變。但是在其他的各個方面,我們都會盡力將負面影響減到最少。

 

首先,發展局和規劃署在編配土地給房委會之前,已就有關土地進行初步檢討,並諮詢相關政府政策局和部門。之後,我們會進行技術研究,以確定每一幅地用來作公營房屋是否合適和可行。一般而言,我們做的可行性研究可以多達25項。

 

簡單來說,這25項研究中,當中15項是我們基本上會就每幅地進行的。這些是包括地盤發展潛力研究、建築設計可行性研究、交通運輸影響評估、排水影響評估、排污影響評估、噪音影響評估、空氣質素評估、供水及公用設施影響評估、地質及土力評估、土地勘探、微氣候研究、空氣流通評估、樹木調查及影響評估、視覺評估和土地測量。

 

因應個別地盤的需要,還要進行另外十項的研究,包括規劃及工程研究、土地用途評估、土地污染評估、量化風險及潛在危險裝置評估、地盤平整工程評估、天然山坡風險研究、現存人造斜坡評估、生態評估、文物影響評估。

 

這些技術評估所提出的建議,有助我們就公營房屋項目制訂規劃大綱和項目設計,並確保公營房屋發展能配合社區的發展。我們必須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要求及就規劃參數配合政府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要求,並諮詢地方組織和區議會,以確保有足夠的地區、社區和零售設施供應。

 

由此可見,每幅用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土地都經過嚴密的程序和一系列的技術研究。

 

因為每一幅土地都得來不易,因此我們會考慮所有合適的地盤,無論地盤面積大小,我們都會本着「地盡其用」的宗旨,在最具成本效益及可持續的原則下興建公營房屋。即使很多分配給房委會的地盤有些是等待清拆及平整,又或者是沒有適當基礎建設,個別更具有獨特的性質,例如複雜的岩土情況、需要遷移一些現有的設施等等,但我們都盡力將其發展成一個又一個的公營房屋項目,以為更多的市民提供居所。

 

雖然地區諮詢需要時間,又會增加我們的工作的複雜程度和增加變數,我們仍然會堅持充分的諮詢。因為我們真的希望了解地區的意見和要求,亦真的希望我們興建的房屋日後能融入社區。

 

好幾位委員都希望透過重建高樓齡屋邨增加公屋供應。又有委員建議我們訂出一個更清晰的重建時間表。我希望就此作出詳細的回應。

 

重建是一件牽涉很多住戶的大事,我們必須有清晰的政策和向居民清晰解釋我們的政策。

 

1998年發表的香港長遠房屋策略對重建有清楚的討論。該策略表明,進行大規模的公營房屋重建計劃,難免耗用大量資源。因此,重建工作須視乎個別屋邨的實際狀況並按需要進行,即在屋邨結構不安全或其持續維修保養並不合乎經濟效益的情況下才會進行。是否有需要清拆,應視乎個別屋邨或公屋大廈的情況加以考慮。

 

之後,在2011至12年度的施政報告宣布「探討在不影響環境質素的情況下,適當地增加公共屋邨的密度和地積比率」。房委會在2011年底制訂了「重建優化政策」,為未來屋邨重建定下清晰路向。

 

根據2011年的政策,在決定是否重建個別屋邨時,我們會考慮四個原則。即樓宇的結構狀況、修葺方案的經濟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有否合適的遷置資源、及重建後的單位增長。

 

遷置資源是一個關鍵因素。根據2011年的政策,如沒有足夠和合適的遷置資源,我們會沿用一般做法改善和保存樓宇。這個政策顯然能夠顧及居民的需要,因為如果沒有合適的遷置資源下進行重建,會對居民帶來較大的不便。反過來說,即使我們具備遷置資源,也不足以決定進行重建,因為我們仍須考慮另外的兩個因素:屋邨的結構安全和修葺方案的經濟效益和重建後的發展潛力。

 

要研究一個重建項目,我們要開展一系列詳細的技術研究,包括法定圖則規定的發展限制、用地的發展限制、地區的情況、重建對附近地區的環境、交通、空氣流通及景觀的影響、基礎設施的容量等。我們又要與相關部門就社區、社會福利、運輸和教育等各項配套設施進行磋商,並考慮地區人士的訴求和有關部門以至區議會的要求。由此可見,重建並非想像般簡單的事情,當中涉及很繁複的工作。

 

如果我們決定要重建一個屋邨時,我們必須及早提供有關資訊給居民。我們會根據既定的程序,包括給予住戶足夠的清拆通知,發放重建安排的資訊及給予適當的財務或其他協助。一般來說,正式的重建通知會在清拆前起碼三年(即36個月前)發出。因此,住戶無須擔心我們會突然宣布重建。我想再次強調我們很重視在適當的時候提供資訊給居民,我們最近做了一個大型的重建計劃,即是白田邨的計劃,同事用了心思用了時間去製作一些小冊子,利用這些小冊子內簡易的文字及圖像,提供資訊給居民,我們覺得效果相當不錯。

 

過去幾個月有一些屋邨的居民,關注他們自己屋邨是否重建。他們有些擔心會重建,有些期望會重建。為了讓居民更了解房委會的重建政策和實際措施,我們準備了一些小冊子,又派同事到這些屋邨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進行講解,希望大家了解,我們不會貿然、突然要重建。我想重申,我們會按房委會2011年的政策,按個別屋邨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重建,而不會大規模地重建。

 

既然我們不會在短期內重建每一個高齡屋邨,我們必須致力保養這些屋邨。事實上,因為維修保養技術的進步,現時即使四五十年樓齡的大廈,依然是可以結構穩固,仍然是無數家庭的安樂窩。

 

為了向公屋住戶提供良好和安全的居住環境,我們會為高齡的公共屋邨進行「全面結構勘察計劃」,以確保結構安全;同時,我們設有「全方位維修計劃」,為租戶提供全面的維修服務。我們亦引入「日常家居維修服務」,讓前線員工因應個別租戶的要求而提供維修服務,從而能更迅速及更早期去修正建築問題。我們已在99個屋邨展開「全方位維修計劃」,其中72個屋邨的勘察和維修工程已完成。此外,「日常家居維修服務」亦已於211個屋邨順利開展。

 

除單位內部的維修外,我們又為那些檢定為結構安全、修葺符合經濟效益,而且在未來15年也不會重建的屋邨進行「屋邨改善計劃」,使它們的康樂設施和其他設備更新。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完成了六個屋邨的改善工程,另外正進行七個屋邨的改善工程。

 

我們明白進行這些維修計劃和「屋邨改善計劃」會對居民造成某程度上的不便,為掌握租戶對這些服務的滿意程度,我們委聘了獨立顧問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租戶歡迎有關計劃。我們會繼續努力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我們也十分重視社區的參與。為讓公屋租戶積極參與屋邨管理工作,房委會自1995年開始在公屋實行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計劃。現時各屋邨已成立超過140個這樣的委員會。

 

透過這些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我們可面對面收集住戶對屋邨管理的意見,然後根據這些第一手資料制訂切合其需要的屋邨管理政策。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更會參與評核屋邨清潔及保安承辦商的工作表現,以提升屋邨管理服務。

 

自2009年起,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每年更會邀請非政府機構夥拍舉辦活動,以加強屋邨住戶凝聚力及歸屬感。

 

我們又會每兩年舉辦一次大型研討會,提供平台讓全港公共屋邨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委員,與我們屋邨管理的同事交流意見。最近一次的研討會便在今年3月舉行,有約700名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代表出席。

 

要推動社區達致持續發展的共同目標,我們不能單靠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參與,我們需要所有居民的參與。葵盛西邨的屋邨改善計劃便是其中一個成功例子。我們於該計劃的設計階段舉辦社區工作坊,鼓勵區內人士參與,使公用空間及走廊的工程及藝術設計能更貼近市民的需要。這個社區的持份者,包括居民、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當區區議員、區內學校和非政府機構等,曾於多次的工作坊及匯報會上給予意見,讓我們的工作小組能制定完善並切合居民需要的設計。

 

除社區持續發展外,我們亦致力在幫助公共屋邨加強綠化。去年,我們於18個公共屋邨進行園景改善工程,重整和改進綠化設施,此外,亦在馬鞍山的利安邨及觀塘區的順安邨增設了主題花園。我們共種植了約1,600棵喬木、55萬株灌木及六萬株時花等以優化屋邨的景觀。

 

我們又參照綠建環評BEAM Plus的評估方法,務求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和資源。作為先行計劃,葵盛西邨的改善工程使該邨符合綠建環評BEAM Plus對既有建築的要求,並於2014年6月取得「暫定鉑金」級別的認證。這是本港首個現有公共屋邨項目獲得此認證。

 

葵盛西邨亦是現有公共屋邨之中首個獲頒發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的屋邨。從葵盛西邨推行ISO 50001能源認證系統所累積的經驗,我們計劃在兩年內,為所有公共屋邨進行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驗證,以支持政府的提升能源效益和節能減碳運動。

 

在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升降機應該是其中一種用電最多而同時為市民所需要的設施。因應升降機技術的發展,我們正為不同屋邨內的升降機進行現代化。其中,落成超過35年的富山邨的升降機現代化工程於年多前完成。在該工程完成後,富山邨的升降機不但為居民提供更舒適、穩定和安全的升降機服務,更在2012/13年度的「總碳排放量」共減少了近兩成,而且更於上月獲香港品質保證局頒發「減碳標籤」。

 

在為舊式升降機進行現代化工程的同時,我們知道有少部分舊式的屋邨的公用地方沒有升降機。為方便租戶,我們已將加裝升降機計劃定為常設計劃。第一期加裝升降機計劃,涉及70部升降機、六部自動梯和18條行人天橋全部已完成。我們又在去年初展開第二期加裝升降機計劃,建造工程將於今年的下半年陸續進行。

 

有委員建議房委會應盡量利用非住宅部份的地積比率,並設法增加商場或其他附屬設施的面積。也有委員提出,能否將非住用地積比率轉為住用地積比率。其實如果規劃大綱容許的話,我們一直都會盡量將非住用地積比率轉為住用地積比率。我們也會考慮在屋邨項目中加入停車位,社福設施,或商業設施等等,但實際上能做多少則視乎個別項目的情况而定。

 

根據我們的經驗,有些土地面積或地形所限,如果在興建住用單位和公共空間之餘再加入更多的非住用設施,可能會令整個發展項目的布局、設計和居住環境變得極不理想。同時我們也要照顧地區上的意見。有時候地區人士希望我們盡量減小建築物的體積,特別是在行人區的範圍不要阻風,並減少額外交通流量等。這些意見我們亦要充分考慮和兼顧。另外,我們也要計入非住用設施所需的額外開支和時間。在房委會財政緊張和我們希望盡快興建公屋和居屋時,這些因素不能忽略。

 

最後,我們也要評估某種非住用設施是否切合當地的需要,以免在日後才發覺設施是「大白象」。這方面我要特別感謝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多年來的努力,令我們持續地改善現有的各種商業設施的使用率。

 

未來,我們會繼續按照個別項目的具體情况考慮如何盡量善用土地。

 

最後我想談一談資源問題。土地我較早前談過了,以下談財政和署內的人手這兩種資源。委員們都關注,當計及未來十年須興建28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目標後,房委會在財政上能否持續。

 

從房委會的2013/14至2017/18財政年度的預算和預測可以見到,房委會的現金和投資結餘會因為增建公營房屋而於未來數年逐步下降。如果這個趨勢持續的話,長期而言房委會可能會出現財政困難。這個問題政府亦是知道的。財政司司長今年的預算案演辭提到,房委會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並期望我們檢討開源節流,跟政府就長遠財政安排展開商討。我們已經和政府展開這項商討。

 

今日我們未能為房委會財政作較準確的長期推算,一方面是因為有一些政策選項仍未敲定。例如,如果我們引入某種形式的私營機構參與,可能會影響房委會的建築成本。其次,正如財政司司長明言,房委會須要檢討開源節流,看看我們能否更好地運用公共資源。由於建築開支是最大的開支,我們必須為新工程項目實行「精簡設計和建築」,例如進一步優化結構和採用組件式單位設計,以及不斷提高成本效益。我們亦會繼續檢視公屋和非住用設施的管理,盡量開源節流。雖然財政問題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但是我們仍然有一點時間,去跟進一些對財政有影響的課題,檢討開源節流,和探討解決長期財政的可能方案。

 

署內的人手問題,反而是對我和同事來講最切身,最即時的問題。在我上任之後這幾個月,我和房署的30多個工會會談,和盡力去探訪各個組別的同事。在這些交談中,差不多每一次同事都會提出人手的問題。各位委員都知道,房署的員工數目在過去十多年經歷了一些起落。隨着建屋量增加,我們需要確保在興建房屋,管理房屋,以及中央支援等環節有足夠人手。這是房署管理層的一個重大責任。我們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增加人手。過去三年我們的人手已有相當增長,但由於未來工作量會再增加,我們會繼續留意人手需求的轉變,按需要申請額外的人手,以及增聘輔助人手。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檢視我們的工作方式,看看有沒有辦法可以更加善用人力資源。這包括檢視各項工作的緩急輕重,決定那些工作可以做少些甚至完全不做;或者檢視流程,看看一些流程是否可以減少低增值甚至負增值的工序;或者調動職能減少專業錯配等等。在這兩方面的工作,我們都希望做到由上而下有top down commitments和由下而上有同事的participation,我們亦十分需要各位委員的支持。例如,在討論現有或新工作時,希望委員支持我們簡化工序,有意識地按優先次序調動我們的資源。

 

最後,我想總結一下現時我們所面對的挑戰。公屋申請人的數字是史無前例的高。同時,我們房委會要面對未來十年大規模房屋建設的開支和可能出現的財政困難。當然,我們還要面對剛才談過的土地供應的問題。

 

要克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具備一支優秀的團隊。我和房屋署同事雖然共事只有幾個月,但我很有信心同事們是一支專業的團隊,而且對興建、維修管理我們的屋邨事事都十分上心。我期待與各同事在各位委員的指導和支持下,做好我們的工作。謝謝各位!

 

(以上是房屋署署長應耀康7月18日在香港房屋委員會公開例會的發言全文。)



全民運動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