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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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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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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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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燃料規例料十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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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

     環境保護署表示,《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訂)規例》今天(5月16日)刊憲,5月21日提交立法會;修訂規定工商業工序使用超低硫燃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計不超過 0.005%的清潔柴油,進一步管制二氧化硫排放。

 

     規例修訂可把本地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減約2,480公噸。若立法會通過該修訂,新規例可望10月1日生效。

 

     二氧化硫是引致呼吸系統疾病的主要污染物之一,與區域性空氣污染息息相關,它可和空氣中其他的化學物品結合,並轉化為微細的硫酸鹽粒子。該等粒子影響市民健康,並會促進煙霧形成,令能見度惡化。

 

     環保署指出,有關建議令香港在使用清潔燃料方面晉身國際先進地位,因為目前並沒有其他地方全面實施類似的措施。

 

     該署強調,有關規例不會對工商業界的營運環境造成任何重大影響,對環境和商界來說,可算是雙贏方案,足以顯示保護環境不一定會對經濟增長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