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V. Fitness Limited 前董事拖欠僱員工資,違反《僱傭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202,000元,另須支付尚欠工資約37萬元。
勞工處表示,該公司違反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七日內並未支付99名僱員共約110萬元工資,該處遂提出檢控。
鑑於欠薪是在一名董事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發生,涉事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會嚴厲打擊欠薪行為,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