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辭職,明年1月前離任。教育局表示,馬斐森已通過公開信向港大師生詳細交代請辭理由;辭職為個人決定,政府尊重他的意願。
教育局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政府尊重大學自主,聘任校長屬於大學自主範圍的事宜。港大可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和《香港大學規程》賦予校務委員會的權力以及相關規定,自行處理校長聘任事宜。
政府深信,校務委員會定會本着大學長遠利益和需要,以及學生福祉,盡快遴選合適人士出任新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