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月底會發表擬議草案,就離婚個案的子女管養和探視權,進行為期四個月的諮詢。
張建宗今日出席一個兒童論壇後向傳媒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較早前提出一連串建議,認為即使夫婦離異後,父母的責任應該繼續,並共同以小孩的利益為依歸和為小孩謀福祉。
他說,現時法例的缺點是,若判了管養權予母親,似乎就會有一個人贏、另一個人輸,會有一個敵對態度,小孩可能會處於一個衝突和狹縫之間。建議的改革雖然仍然會有一個家長照顧小朋友,但另一個家長不能因此而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張建宗指,諮詢所得的意見整理後,會作出適當修訂,再正式將草案提交予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