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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指引: 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公布《法定最低工資:僱主及僱員參考指引》。

勞工處

勞工處旨在改善人力資源運用、促進職業安全與健康、促進和諧勞資關係,並改善和保障僱員權益。

最低工資參考指引公布

2011年03月28日

     勞工處處長卓永興今天(3月28日)公布《法定最低工資:僱主及僱員參考指引》,協助僱傭雙方了解條例的實際應用情況。他表示,僱主在能力範圍內,不應削減員工的薪酬和福利,而僱員的每月收入決不應低於最低工資實施前。

 

     法定最低工資5月1日實施。《參考指引》輔以30多個例子,說明《最低工資條例》的有關條文及應用情況,協助僱主和僱員了解條例的實際運作,從而符合法例要求。

 

     基於僱傭模式的多樣化,參考指引並不是要列出計算法定最低工資的所有情況,而是列舉不同個案和低薪行業中一些較常見的例子,讓僱主和僱員了解《最低工資條例》及應用情況。

 

     卓永興表示,指引已涵蓋超過9成的情況。該處會電郵指引給300多個勞工和僱主團體,並把指引放在勞工處的地區辦事處供市民索閱。 

 

     至於休息日和吃飯時間應否有薪,他指《僱傭條例》並無相關訂明。當局認為僱主在能力範圍內,不應削減員工的薪酬和福利,而僱員的每月收入決不應低於最低工資實施前;這是驗證僱主是否良好的最基本標準。



     卓永興表示,若僱主有好的盈利,應向員工提供較佳的服務條件,包括休息日和吃飯時間,令員工工作得更愉快,這對僱傭雙方均有好處;若僱主有困難,便應爭取員工的理解,但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如僱員懷疑其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鑑於部分行業可能有其獨特的工作情況或薪酬結構,勞工處正透過一些行業性3方小組及與相關人士聯繫,共同制訂適用於該等行業的指引。

 

     勞工處正全力編寫行業指引擬稿,待擬稿備妥後會再徵詢有關團體的意見,以便盡快落實行業性參考指引。

 

     如有查詢,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2717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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