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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案按法律角度考慮

2017年08月18日

上訴法庭判處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入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律政司申請覆核三人刑期,主要是認為原審法官量刑判決時犯上原則性錯誤,對刑期是否有足夠阻嚇提出商榷。

 

袁國強今日會見傳媒時強調,申請覆核刑期是從法律角度考慮。他指,當時各案判決不同,判詞也提到社會就法院如何處理同類案件有不同看法,律政司因此申請覆核,就相關法律原則和量刑尋求指引。

 

他說,上訴庭的判決證明申請覆核的決定正確,判決對釐清法律原則、量刑標準具指引作用。

 

袁國強強調,由決定檢控、申請覆核,最後獲得裁決,絕無滲入任何政治動機,整個司法程序公開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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