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月4日至8日展開行人道路安全執法行動,共發出1,456張傳票。
其中,1,167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109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馬路,99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燈號控制過路處橫過馬路。
警方呼籲行人小心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