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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跟進迷你倉違規事項

2016年12月29日

淘大工業村6月發生四級火,消防處連同屋宇署、地政總署、屋宇署、勞工處展開全港迷你倉巡查工作,至今已巡查756間迷你倉,當中257間違規。消防處發出逾1,2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50張已經辦妥。

 

署理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曾永鴻今日在跨部門簡報會上表示,迷你倉有多個火警隱患,主要是逃生門門鎖不合規格、消防喉轆覆蓋不足、欠缺足夠出口或方向指示牌,以及倉內儲存間隔排列過長或過大。

 

屋宇署代表表示,巡查發現迷你倉普遍違反《建築物條例》,倉內加設的儲存間隔令逃生通道收窄。該署已向當中259間違規迷你倉發出571張命令,指令業主在指定限期內完成糾正工程。

 

地政總署檢視871間迷你倉所在地段的地契,其中213宗個案懷疑違反地契條款。該署已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28日內糾正。

 

針對迷你倉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勞工處展開巡查,發出13份敦促改善通知書、221份書面警告,並提出13宗檢控,要求迷你倉負責人改善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

 

曾永鴻表示,根據現有資料,全港最少有885間迷你倉,消防處會連同其他政府部門繼續巡查。

 

他說,相關部門曾與業界和經營者會面,反映迷你倉的潛在問題,並要求改善,業界反應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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