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一星期展開行人道路安全行動,發出10次口頭警告和1,493張傳票。
當中1,132張傳票涉及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142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馬路,92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燈號控制過路處橫過馬路。
警方呼籲行人小心過馬路,違者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