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過去兩日在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18名非法勞工和八名僱主,14男12女,年齡33至67歲。
執法人員搜查餐廳、按摩店、貨倉、建築地盤等地點,並在上水寶運路和落馬洲拘捕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旅客。
入境處表示,僱主不應聘用非法勞工,違者可判罰款35萬元和監禁三年;旅客不可非法在港工作,違者可判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