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聯同警務處過去兩日在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九名非法勞工和兩名僱主,分別為七男四女,介乎17至52歲。
執法人員搜查多處地點,包括餐廳、養豬場、物流公司、酒吧等,並在上水新運路拘捕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
入境處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違者可被判罰款35萬元和監禁三年。旅客未經批准在港工作,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