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中轉貨物關稅優惠合作安排簽訂

2016年05月24日

中轉合作:

中轉合作::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後排左二)與中聯辦副主任仇鴻(後排右二)見證海關關長鄧忍光(左)與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右)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合作安排。

香港海關關長鄧忍光與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今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合作安排,讓經香港中轉至內地的貨物更容易享有關稅優惠。

 

這項合作安排能鞏固香港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鼓勵業界優先選擇香港作為中轉地。

 

目前合作安排涵蓋的貿易夥伴包括十個東盟國家(即文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孟加拉、智利、哥斯達黎加、冰島、印度、韓國、新西蘭、巴基斯坦、秘魯、斯里蘭卡、瑞士和台灣。

 

香港海關去年12月20日起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為經香港中轉的貨物提供監管服務,並簽發《中轉確認書》證明在港中轉的貨物符合未再加工的規定,協助貿易商向入口地海關申請關稅優惠。

 

該計劃至上月底共收到1,120宗申請,貨物總值逾8,800萬美元,關稅優惠估計逾510萬美元。計劃有助中轉香港貨物享有關稅優惠,加強香港作為區內物流樞紐的地位,促進香港商貿物流業在「一帶一路」策略下的發展。

 

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總署今日舉行業務聯繫會議,除簽訂合作安排,還回顧過去兩年在多方面的合作,包括便利通關、遏止走私、打擊跨境販毒、保護知識產權和人員培訓及交流等,雙方又達成未來兩年的合作計劃。



我的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