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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普選也不能挑戰法治

2014年11月26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法治是本港根本核心價值,市民、政府和整個社會都必須尊重法治精神和法院的判決,追求落實普選絕不能成為挑戰法治的藉口。

 

袁國強今日在立法會回應譚耀宗議員的提問時,引述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區慶祥法官就佔領行動頒發臨時禁制令的判辭指,法治精神是所有人皆遵從法律,即使被告認為法庭命令有錯,也應先遵守,再按司法程序提出反駁。

 

有人認為違法後承受後果便不會破壞法治,但這說法是錯誤的,法治無法在這種情況下切實有效地施行。維護法治有賴妥善的司法制度,讓法庭命令和法律得以執行。

 

判辭又指,有公眾人物揚言違抗民事命令並非挑戰法治,這種說法也是錯誤的,會令公眾誤解法治精神。

 

袁國強歡迎法庭闡述法治理念,並呼籲市民遵從和遵守法律和法庭命令,和平、守法表達意見,否則會對香港帶來深遠的負面影響。律政司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推廣法治精神,如每年舉辦「檢控週」,加強學生和市民對司法制度和法治的認識。

 

袁國強又指「公民逮捕權」只適用於固定刑罰或可處超過12個月監禁的罪行,市民在制止罪案時也只可使用合理和相稱的武力控制疑犯。由於警方有法定權力拘捕疑犯,市民目擊罪案發生時應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