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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內地超齡子女赴港定居申請

2014年11月20日

內地公安部公布,明年1月20日起,接受新一輪香港居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赴港定居,與在港親生父母團聚。

 

安排適用於親生父或母於1986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公安部已發布申請手續,合資格人士可向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保安局表示,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的申請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內地實施以來,申請及審批情況基本順利,而合資格的申請人亦陸續獲批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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