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今日表示,中央政府已決定加入《關於建立一個國際組織形式的國際反腐敗學院的協定》,11月15日起生效,該協定也適用於香港。
根據協定成立的國際反腐敗學院,旨在推動相關培訓和研究,加強國際社會反腐敗的能力。
該協定2010年9月2日在維也納訂立,向聯合國成員和政府間組織開放簽署,2011年3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