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抵港時隱瞞懷孕,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申述,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20個月。
34歲被告早前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以旅客身分抵港,入境時向入境處職員聲稱沒有懷孕,其後在未經預約下衝急症室產子。
法庭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監20個月。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