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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教育

加強教育:  (左起)海關監督廖炳棠、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林寶全、總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展示新小冊子,教育消費者提防不良銷售手法。

仿冒真品

仿冒真品:  市面上個別成藥外表、聲稱效用和售價,跟某些著名藥品相似(右為真品) 。海關指店員向顧客聲稱這些「仿冒真品」等同著名藥品,屬違法行為。

商品新例提升買賣認知

2014年07月14日

市場交易,講求貨真價實。無良商人為求利潤,卻往往魚目混珠、虛報重量,甚至以假充真、蓄意誤導,令消費者防不勝防。政府去年7月中實施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把監管範圍由貨品擴至服務,不良銷售手法也受規管。海關指出,市民和商戶對條例的認知度已顯著提高,銷售手法的「灰色地帶」也明顯收窄。過去一年,成功檢控個案共18宗,三人判刑。

 

 

投訴遞增 食品佔多

 

新例實施以來,海關接獲相關投訴共4,471宗,貨品以食品、飲品和電子產品最多,服務方面則多屬旅遊和美容。



海關表示,初期投訴增加不少,但大多因內容重複、證據不足,又或不涉及條例,難以立案調查。檢控個案方面,至今共18宗,大多涉及食品成分的誤導性遺漏、對商品價格和產地作虛假或誤導性說明,當中三人被判罰款或即時入獄。

 

為避免違規,各行業已調整銷售手法。例如,旅行團廣告已停用「天天成團」字眼,而航空公司售賣機票,價格上也列明是否包括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海關總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指出,業界宣傳貨品或服務,用詞誇張之處已漸見收斂。超級市場以往提供折扣,標示的「原價」往往很高,現在都改稱為「參考價」。

 

棘手個案 布局「放蛇」

 

海關去年底成立特別職務隊,以處理複雜個案,需要時會採取「放蛇」手法調查。負責領隊的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監督廖炳棠表示,他們重點打擊多種不良業務,包括誤導顧客的參茸海味店、出售「仿冒真品」成藥的藥房,和以誤導或威嚇手法售賣旅遊會籍的公司等。

 

所謂「仿冒真品」,是指外表、聲稱的成份、效用和售價與某著名藥品相似,而不是假冒商標的冒牌貨。廖炳棠以正露丸為例,瓶面標誌不是喇叭,而是色士風,售貨員向顧客聲稱這些「仿冒真品」等於著名品牌,便屬違例。

 

他又指,一些海味店也改變了營銷手法,以前通常不列售價計量單位,現在都逐漸標示單位,卻又特意把斤、両字體縮小。消費者一不留神,仍會墮入陷阱。

 

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林寶全表示,商店鑽法律空子的手法越來越狡猾,「放蛇」行動也要更高明。「海關會按需要策劃行動,除了甄別人選,也會選擇在非辦公時間採取行動。」

 

海關最近推出新一系列小冊子,涵蓋美容療程、餐廳團購優惠、健身會籍等模擬個案,呼籲市民提防不良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