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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違法: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出,無論示威人士的動機多高尚,如使用暴力,即屬違法。

保安局

保安局負責的政策範疇,包括治安、出入境及海關管制、懲教、戒毒、消防與緊急救援服務。

李少光譴責暴力示威行為

2011年03月07日

     警方昨晚(3月6日)拘捕113名涉嫌非法集結的示威人士。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對部分示威者在遊行後將事件演變成暴力衝突表示遺憾,並譴責有關暴力行為;事件中有3名警員受傷。      

 

     李少光今天(3月7日)會見傳媒時,呼籲市民在行使公民權利舉行集會和遊行時,要採用和平與合法的途徑,不要妨礙其他市民使用道路的權利。

 

     談到有報道指有兒童被胡椒噴霧噴到時,李少光表示,兒童心智尚未成熟,如被用作抗辯鬥爭的武器,並不合適。

 

     他說,據了解,警方在使用胡椒噴霧噴前,曾不下數次向在場人士發出警告,但示威人士仍用肢體衝擊警方,不肯離開;並指出,無論示威人士的動機多高尚,如使用暴力,即屬違法。



     李少光表示,警方在事件中表現克制,由於他們有責任維護社會安寧,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是可以接受的,亦須在有人犯法時執法。

 

     警方昨晚拘捕89男和24女,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警方表示,有部分示威者,沒有理會指示,在皇后大道中西行線非法集結,堵塞交通。

 

     昨天部分遊行人士轉移到德輔道中和雪廠街的十字路口,故意堵塞整個路口東西和南往北行的行車線。警方多次發出警告,說明在場人士正參與非法集會,勸喻他們立即離開。

 

     由於非法集結在德輔道中的遊行人士採取不合作的態度,亦衝擊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為恢復中區的交通及秩序,警方在別無選擇之下,決定採取果斷的行動,依法拘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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