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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小組討論重置貨櫃碼頭

2017年11月16日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今日舉行第四次會議,討論重置葵青貨櫃碼頭和發展碼頭上蓋,以及發展現有土地的措施。

 

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小組成員普遍認同港口是本港經濟發展的重要部分,考慮任何改變現有碼頭用地以增加土地供應的建議時,應審慎研究對碼頭運作和香港經濟的影響。

 

他說,目前碼頭連鄰近港口後勤設施佔地約380公頃,若重置碼頭,用地必須臨海和有深水港口,可能涉及一定程度填海。除物色合適重置地點外,搬遷碼頭也要考慮建設新貨櫃碼頭的配套和基建設施、工程技術可行性、搬遷計劃的成本效益等。

 

考慮到政府目前並未就建議展開所需的政策和技術研究,而建議牽涉大型基建工程,加上新、舊碼頭要無縫交接,小組成員普遍認為即使建議落實,搬遷貨櫃碼頭屬較長遠的土地供應選項。

 

至於發展碼頭上蓋,黃遠輝指,要確保碼頭運作在住宅發展期間和入伙後不受影響,預計涉及相當複雜的技術問題和成本效益考慮,也須小心審視上蓋發展住宅與貨櫃碼頭的相容性、對附近交通、環境,包括空氣、噪音和眩光,以及景觀方面的影響等。

 

發展現有土地方面,專責小組副主席黃澤恩表示,政府目前推行的各項措施,包括短中期透過土地用途檢討改劃用地和增加發展密度,是較快紓緩土地短缺的方法之一。

 

他說,推展新發展區或新市鎮擴展項目需時甚長,但能提供大片可發展土地,用以全面規劃新社區,是中長期土地供應的重要一環,但落實這些措施將面對相當挑戰及不確定性。至於發展「綜合發展區」用地和市區重建雖有助綜合重建和更新市區,但為土地供應帶來淨增長或大幅增加土地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