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警務處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在香港太空館合辦「2017年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提升公眾對水上活動的安全知識。
海事處提醒船長或船隻操作人進行水上活動前,應檢查船隻結構和安全設備、留意天氣狀況或警告信號。船長駕駛遊樂船隻時,不可進入淺水區或危險水域,並須在航速限制區或水上活動水域慢駛。
海事處又計劃加強監管小型開敞式遊樂船,對總長度三米或以下、引擎總推進功率三千瓦(約四匹馬力)或以下的開敞式遊樂船,附加牌照條件,限制運作範圍和情況,並會就建議諮詢業界。
此外,海事處執法人員與水警會加強巡邏航速限制區、熱門泳灘、水上活動水域,並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或魯莽的船艇活動。海事處也會編印宣傳單張,提供水上活動安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