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宣布加強執管措施,收緊處理「先佔用,後規範」的申請,應對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
由今日起,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人士不得通過規範化申請,延續使用有關土地。非法佔用一經發現,佔用人須在指定限期前停止,並拆除搭建物,否則可遭檢控。
至於今日之前已佔用土地的個案,若佔用人在執管通告屆滿前提出規範化申請,地政總署會收緊處理安排,以防有人投機取巧,拖延管制。
此外,該署會調整執管策略,重點打擊涉及較大面積的非法佔用土地個案,並公布行動結果,增加成效。
《土地(雜項條文)條例》2015年2月6日生效以來,該署已檢控45宗個案,並正就另外四宗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