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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就橫洲非法佔地採取行動

2016年09月15日

地政總署今日表示,橫洲公屋發展計劃第一期以北的政府土地早前被非法佔用,涉及面積約3.8公頃,該署已圍封當中2.6公頃土地,餘下土地以短期租約租出。

 

該署回應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姚松炎就執管行動的提問,指橫洲兩幅土地的佔用人未按規定在限期前停止佔用,署方已提出檢控。

 

地署今年2月接獲投訴後進行視察,發現3.8公頃政府土地被用作擺放貨櫃及非法搭建構築物;3月在涉及土地張貼通告,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地。其後,大部分個案已遵從或獲糾正。

 

至於未圍封的1.2公頃土地,署方於通告限期前接獲多個短期租約申請,經考慮後以市值租金批出 20個按季續租的短期租約。

 

署方解釋,該些土地分散,難以透過公開招標形式獨立出租;加上短期內未有其他公共用途,批出短約可避免土地閒置和防止其間再被免費佔用。

 

若租出的土地日後有公共用途,政府可給予三個月通知終止租約。根據租約條款,當局可追溯租金至申請人開始佔用政府土地的時間,署方現正就追溯期蒐證。

 

至於兩宗檢控個案,署方表示已交法庭處理,現階段不宜透露具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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