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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設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

2015年11月25日

署理發展局局長馬紹祥說,維修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責任,政府沒有計劃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事宜。

 

馬紹祥今日在立法會回答陳恒鑌議員的提問時說,現時警方、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均會處理涉及圍標的調查和執法工作,由它們運用法定權力處理,較另設獨立機構更直接有效,也避免職能重疊。

 

他續說,由於樓宇維修多涉及樓宇管理事宜,即使設立獨立機構也難以介入業主間的爭議,而且成立獨立機構涉及行政開支,這些開支最終可能會轉嫁至業主,導致維修工程成本上升。

 

馬紹祥強調,要做好樓宇維修保養的工作,避免圍標,有賴所有業主主動參與,積極監察法團、管理公司和維修工程顧問。

 

他又指民政事務總署已透過「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協助舊樓業主和「三無大廈」申請維修資助,至今已有159個法團受惠。該署又與三個專業學會推行「『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試驗計劃」,至今已安排72個法團與專家小組會面。

 

執法方面,廉政公署由在2011年至2015年9月接獲3,800多宗關於樓宇管理和維修的貪污投訴,共檢控121人,其中106人被定罪。警方的「復安居計劃」也接獲41宗舉報,當中28宗涉及工程圍標,個案交由相關單位或其他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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